释义 |
一、原告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标题明确为"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原告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原告是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2、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5、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