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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人改名后怎么办房产证
释义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别名或曾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但只要户口本上“姓名、别名(曾用名)”任一栏内记载的名字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如果“别名(曾用名)”一栏为空,则需要到所属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人。
    法律分析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登记用的是别名或曾用名,而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户口本上“姓名、别名(曾用名)”任一栏内记载的名字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若“别名(曾用名)”一栏空白,则需要到所属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人。
    拓展延伸
    在房产证上的姓名变更需要进行以下步骤:首先,需要到公安局进行姓名变更手续,办理新的身份证。其次,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上的姓名变更手续,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最后,需要进行公告和备案手续,公告期为15天。在公告期结束后,房管局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重新制发房产证。需要注意的是,姓名变更后,房产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此外,如果房产证上的姓名变更涉及到夫妻关系的变更,还需要进行离婚或结婚登记等相关手续。
    结语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别名或曾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时,只要户口本上“姓名、别名(曾用名)”任一栏内记载的名字与证件上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如需在房产证上更改姓名,需进行公安局、房管局和公告备案等手续,且姓名变更后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若变更涉及夫妻关系,还需进行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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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