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应准确表述借款事项,正因为借条和欠条的不同,因此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叙述清楚借款事项,抬头应该写“借款条”而不是“收款条”或“欠款条”。同时,在借款日期的问题上,一种方法是确定的约定履行期日,另一种方法是明确的表述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内还款”。应明确约定利率。当事人没有约定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利息的,法院将不予支持,因此应明确约定借款利率。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