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吗 |
释义 | 工伤鉴定的流程中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行政部门等只会对工伤等级进行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则要在工伤等级认定结果出来后由当事人再依法去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单位不给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来单位不给可向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索取。 1、用人单位不给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因为认定书和结论书需向劳动者本人送达一份,用人单位带领不符合送达流程,可要求以上部门重新送达。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在规定时期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4、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二、工伤保险索赔程序有哪些 第一是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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