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地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
释义 | 一、政府征地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1、觉得政府征地赔偿不合理不要在征地补偿协议上签字。 与其他类型的协议一样,征地补偿在签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实施违反协议的行为。 2、政府超期没有支付占地补偿,可以向上级政府举报。 由上级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3、土地征收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 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农村征地不给钱怎么办? 1、农村征地不给钱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 2、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3、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在农村征地款如何发放? 1、在农村征地款先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该组织将补偿款下发给村民。 征地补偿费发放方式是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2、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县级以上的政府在征地之前,就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形,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被征收方最终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是结合此标准确定的。如果对政府征地赔偿不合理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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