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迟迟未到位,怎么办? |
释义 | 被征收人可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征地补偿款的合法权益,但必须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超过二十年(不动产案件)或五年(其他案件)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征地补偿款拖延,如何维权? 当征地补偿款拖延未到位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首先,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款项拖延的原因,并要求明确的解释和时间表。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协议、支付记录等,以证明您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您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最后,保持耐心和坚持,不断跟进进展情况,并积极参与解决方案的制定。请注意,具体的维权策略应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结语 维权征地补偿款,您可采取以下措施:沟通解释、法律援助、收集证据、行政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请耐心跟进,参与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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