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相比于旧婚姻法,新婚姻法突出强调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这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个人财富极大增长的实际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曾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到21世纪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