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主张的加班工资得以确认,则劳动者要承担两个举证责任:一个是加班事实的认定;另外一个是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一般情况下认定加班事实的存在有如下构成要件:劳动者在超出的工作时间内是在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劳动。加班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