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释义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责令改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第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