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能是同一人吗 |
释义 | 保证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有效身份证明、良好征信记录和还款能力。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不能为保证人。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者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只要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即可。 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7、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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