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后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职后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离职后拖欠工资可以选择以下方法: 1、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离职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提前30日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 2、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 3、要求单位结算未支付的工资; 4、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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