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租房申请条件: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租住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审核配租,受理申请,初次审查,复审,公示,轮候。申请人需及时更新资料。 法律分析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1、审核配租 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申请房源。 2、受理申请 我们申请公租房的朋友可以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次审查 申请公租房的材料递交之后,有规定会在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 在当地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 对于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结语 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参加社保满3年、具有高学历或职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保障性住房等。申请流程包括审核配租、受理申请、初次审查、复审、公示和轮候。申请人需递交完整材料,并及时更新个人情况变化。公租房政策的实施将确保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社会保障的落实,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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