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一审公诉案件一个半月内宣判,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改变管辖案件从接收之日起计算期限;补充侦查案件移送后重新计算期限。简易程序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二审上诉、抗诉案件一个半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最高法院决定最高法院案件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拓展延伸 二审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二审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通常为十五天,自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上诉期限是保障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利的法定期限,超过该期限,当事人将失去上诉的权利。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需要准备上诉状,并提交给二审法院。上诉状应包括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和相关证据。法院将根据上诉状的内容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受理上诉。因此,当事人在二审刑事案件中应及时了解上诉期限,并尽早准备好上诉状,以确保自己的上诉权益。 结语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在一个半月内宣判,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二十日内审结。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在一个半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再延长一个月。二审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通常为十五天。当事人应及时了解上诉期限,并准备好上诉状,以保障自己的上诉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3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表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效力与申诉权人的申诉不同,能够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必须再审。并且,还必须由接受抗诉的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只有在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才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