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发行新股应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发行新股应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为: 1、募集申请;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股东大会决议; 5、招股说明书; 6、财务会计报告; 7、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承销机构名称及相关协议; 9、依照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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