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深圳 公租房 常规情况申请: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随迁入户不得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在深圳有累计3年以上 社保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累计1年社保可以申请。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没有自有住房,未领 购房 补贴,3年内没有分割房产行为。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未在深圳市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超生,或者超生接收处理后才可以申请。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