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下的房产证过户规则 |
释义 | 民法典中房产证过户需携带相关资料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单身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已婚买方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异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携带其户口本。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统一登记制度由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一般需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特定情形可由单方申请。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如何过户给别人 房屋过户登记应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关于房产证过户都要的资料,具体规定如下: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及程序 房产所有权转移是指将房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转移需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双方需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接下来,买方需要支付购房款项,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这包括向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过户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登记机构会核实相关信息,并办理过户手续,最终将房产所有权转移到买方名下。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因此在进行房产所有权转移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产中介机构,以确保合法、顺利地完成转移手续。 结语 房产所有权转移是一项涉及多个程序和文件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过户登记需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具体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双方需共同申请登记,除非符合特定情形的单方申请要求。在房产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机构以确保合法、顺利完成手续。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请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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