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产权与商品房产权有什么区别 第一方面:交易受时间的限制 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很大的限制,安置房一般规定在几年内不得进行上市转售。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转手买卖了。但是商品房是期房的话,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第二方面:产权有所不同 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大部分的安置房其实并不是完全产权,可以理解为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三方面:房屋质量不同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偷工减料,通过这些操作来增加自身的利润。因此,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一般相对较差一些。 第四方面:交易存在风险不同 由于安置房存在的很多的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购买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因此就会有相应的规定加以规范这些行为,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的话,那么法律上就可以视为情势改变,从而使得已签订的合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