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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主要是什么
释义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
    1、调解动员阶段。也就是说,法官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态度,动员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交换意见,法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在中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者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义务的分担达成协议,法官将协议内容如实记录在笔录中,经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成立。
    一、庭外和解手续有哪些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
    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
    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
    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二、有2个小孩一般离婚会怎么处理
    有2个小孩一般离婚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司法解释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四、离婚调解程序如下:
    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
    综上所述,离婚时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是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或者另一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一般会把两个孩子抚养权判决给一方,否则一般会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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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