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能申请破产清算吗 |
释义 | 债权人可申请破产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况,足以证明债务人已达破产界限, 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如有疑问请进一步咨询。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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