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有承担父母债务的义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与子女是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独立的个体,经济、生活更方面应该是分开的。 我们说的父母对子女的行为负有责任是指子女还未成年的时候。 也就是说如果是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未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有责任替其偿还的, 但是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与父母无关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的欠债,只有在以下2种情况下,债主才有权向其父母讨债: 1、欠债用于共同生意经营 有的时候父母与子女的经济并没有完全分隔开,有些家族性企业或生意, 当经营出现问题时,子女借债用于家族生意周转, 这时候从生意合伙人盈亏共享的角度,借来的款项父母也有参与使用, 因此此时债主可以向其父母讨债。 2、父母为担保人 正规的借债都签订借条,当金额较大时一般会有担保人,以确保债务人能够按时足额归还欠款。 如果父母为子女的欠债做了担保人的话, 当子女到了还款期限依然无力还款时,债主有权力向借贷关系担保人讨债。 除此之外,债主无权向债务人的父母讨债。 若债权人威胁老人还债的话,可以将债权人告上法院。 一、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都是不能放弃的,不能逃避的,就算是离婚,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该定期支付抚养费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 4、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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