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涉嫌违法收购废品,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释义
    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期限根据案情确定,最长37天。拘留是剥夺自由的临时措施,只在紧急情况下采用。拘留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检察院批准。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可起诉并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分析
    一、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久
    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而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留的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5、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拘留也是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是需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超期羁押,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进行起诉和申请国家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最长期限为37天。拘留是一种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检察院批准。如果执法人员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后者可以提起起诉和申请国家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士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6: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