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女职工职工社保可以全部调吗 |
释义 | 如果经怀孕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调岗;或者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女职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延长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的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一、女工劳动安全保护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的具体规定: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 二、让孕妇周六日加班合法吗 不合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至少有三方面的前提条件需要同时满足。首先,必须是出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其次,必须事先与工会协商,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说明。第三,必须事先与劳动者协商。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三、法律规定哺乳期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哺乳期为一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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