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私募基金行业的投资收益比例一般是合伙企业按净投资收益的20%归执行事务合伙人所有,80%归有限合伙人人所有。 但是不同公司不同的项目会略有不同,总的来说是要依据根据所投标的行业特点,按照标的项目退出时的收益基数来收取不同比例的业绩报酬。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