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