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14岁女孩建立关系是否违反法律? |
释义 | 不满14周岁的女孩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超过14岁且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对于未成年人,应该以学习和教育为主,不得进行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算。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者,无论幼女自愿与否均构成犯罪。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女方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违背其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少女多人的。 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超过14岁,自愿,不涉及犯罪。不会坐牢。 但是,当对方是未成年人时还是慎重吧,因为很多事有时是说不清楚的。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少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针对于未满14周岁的,其心志和身体尚未进行成熟,对于自己所做的一些行为不了解,如果成年人又诱导或者引诱教唆其自行与他人发生关系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对未成年人要以学习、教育为主,不要对自己和他人产生其他想法。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法律的责任,对于不满14周岁的少女,无论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罪。超过14岁的未成年女性在自愿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仍需慎重对待,因为涉及未成年人的行为边界往往模糊。对于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的少女却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人,无论少女是否自愿,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我们以学习和教育为主,不应产生其他不当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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