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
释义 | 嫌疑人在逃批捕期限一般为七天,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需提交逮捕书和相关材料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可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被逮捕人应在证上签字或按手印。 法律分析 一、嫌疑人在逃批捕期限是多久? 在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时一般会在七天内做出决定,如果说提交批捕申请的案件是重大复杂的情况也是可以申请延长审查期限,但是最长的期限也是不得超过二十天,如果说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申请则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没有批准逮捕申请会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嫌疑人在逃批捕期限一般为七天,最长不超过二十天。检察院会在此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申请。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并确保逮捕程序合法。在逮捕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要求其在上面签字或按手印。如果被逮捕人拒绝,需在逮捕证上做出相应注明。以上是我国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的基本程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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