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手续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且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的,当事人还需提交书面起诉状、证据材料,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协议等材料。 一、无子女无财产的离婚手续是什么 无子女无财产的离婚手续,一般如下: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可以准备相应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不能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双方身份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二、民法中规定有孩子离婚还需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三、夫妻在外省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在外省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1、因为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到夫妻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 2、目前,我国并不支持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离婚手续的材料有: 1、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2、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与身份证一致,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本人页和户口簿首页加盖有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2)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户口卡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本人户口卡原件上加盖有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以使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户口住址、出证日期,加盖户口专用章。如果没有注明有效期,有效时间从出具当天起六个月内有效; (4)使用迁移证明的,迁移证明上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在有效期内使用。迁移证明的户口地址为户口迁出地。 3、结婚证。 (1)结婚证与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 (2)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4、离婚协议书。 (1)离婚协议书写清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双方自愿离婚等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A4纸大小,内容清晰可辨,可用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一份复印两份,也可机打三份。落款签名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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