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有啥区别 |
释义 | 在实践中有些刑事犯罪是属于行为人过失造成的,而还一些则纯属是意外事件,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对量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过失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那么如何区分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过失犯罪,指的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而意外事件是指完全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的情况,不构成犯罪。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进行区分时,应根据一定的判断基础、判断方法与判断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是否能够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一、对于必然的危害结果放任是什么罪 1、对于必然的危害结果放任是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3、而过失犯罪也有两种 (1)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预见导致结果发生,这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已经预见但轻信可避免,这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中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特点是,一来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可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二来,由于因为主观上粗心大意,忽略了对行为后果的认真考虑,盲目实施了这种行为,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点是,一来,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来,但由于行为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 二、连续犯过失犯罪结果如何处理 第一,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的限制。只有当过失行为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也不界定为犯罪,但可以进行教育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要小,因此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