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 ,职工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基本 养老保险 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4种解决办法。除补缴外,其他3种职工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下面我们分别用案例进行说明解释。 1、补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案例】 老陈于2000年5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销售员。因公司刚成立不久,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制度均不完善,公司总共才二三十号人,单位没有给所有员工参加 社会保险 ,老陈也不例外。经过三四年的发展,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员工要求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经过劳资双方多次磋商后,终于定案。从2005年1月起,公司为全体员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2018年7月,老陈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他的 社保 才缴了13年6个月, 退休 后无法领取基本养老金。 【评析】 《 社会保险法 》第10条第1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案中,老陈可与单位协商补缴其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入职之日至单位为其参加社保之前的期间)任意月份的职工社保,以便在退休时满足15年缴费年限,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案例】 老李于1958年6月出生,于2004年初跟随子女南下 深圳 ,入职到一家公司担任门卫,公司在其入职当月为老李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这一干就是十多年,2018年6月,老李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给老李下达了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将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1条规定,在老李年满60周岁时终止双方 劳动合同 ,届时将给老李办理相关 离职手续 。这可让老李犯了愁,社保还没缴满15年呢,退休之后无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该怎么办呢? 【评析】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本案中,老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在深圳缴交了14年3个月,他可以选择在深圳办理延缴,至缴满15年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保险待遇 【案例】 周大姐于1968年4月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早些年跟丈夫一起在家开个小卖部,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实施后,周大姐夫妇参加了新农保。2015年春节过后,47岁的周大姐为了方便照顾刚出生的孙子,跟随儿子儿媳来到汕头,在一家公司担任卫生员。 【评析】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 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本案中,周大姐可以向其户籍地的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将其在汕头缴交的三年多的职工社保,转入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将合并计算,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4、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案例】 老赵早年在老家从事个体户经营,以贩卖水果为生,后来生意不好做了,于是外出务工,在一家工厂担任机器操作工,单位在老赵入职当天,为其参加了职工社保。两年后,老赵 辞职 ,回老家租了两个池塘,干起了养殖业。如今,老赵已年满60周岁,几年前在单位供职时购买了两年的职工社保,如今也该处理一下了。 【评析】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本案中,老赵可以向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一次性取出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