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清欠办讨薪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收集有关证据,一般都是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2、然后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到劳动局立案庭进行立案,等待处理结果。 清欠办的职责: 清欠办不是国企内部的科室,而是当地政府设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设立的日常办事机构,即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一般设立在住建局,部分地区在人社局。清欠办的主要职责: 1、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2、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 3、指导、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4、及时受理并查处各类举报投诉。 综上所述,清欠办就是为农民办事的,农民讨薪的事清欠办应积极主动帮农民。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