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未开工违约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签订未开工违约责任有: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 2、违约方通过采取补救等降低对方损失的,例如更换商品、退回重作、退换货、减少商品价格或者降低劳动报酬、或者赔偿损失等等。 3、违约方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的一定的经济赔偿。 4、在违约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5、合同的另一方,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可应要求无条件的向另一方退回缴纳的定金。 一、如何认定民法典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五种: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承担形式。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我国是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损失”为条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适当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5、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 违约责任形式具体包括: 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4、定金责任,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如下: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 3、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违约责任形式一般包括五中,具体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常需要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并且有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