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离婚怎样分财产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如一方负担较多义务,可请求另一方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或法院决定。一方生活困难应得到适当帮助。如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一方侵占共同财产,可在分割时减少其份额,离婚后发现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做出判决。 (2)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如该方负担了较多的子育、老年人照顾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3)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分归各自所有,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4)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5)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如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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