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下高额债务无力偿还跑路犯法吗该如何处理呢 |
释义 | 欠下高额债务无力偿还跑路犯法。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那么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一、别人欠钱人还躲起来了我该怎么办 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有: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如果当初借款时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别人欠钱不接电话又说找不到人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接电话找不到人的处理如下: 第一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第二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三、客户拖欠货款跑路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几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1、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2、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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