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继承权可以剥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子女的继承权不可以剥夺,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但是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或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一.进行法定继承时 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父母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或者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父母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进行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时 遗嘱自由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方可按照遗嘱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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