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里的执行董事可以直接辞退或者聘请总经理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可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其职权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分析 可以 依照我国《公司法》,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拓展延伸 执行董事权力范围:解析公司高层管理者的职权和聘用程序 执行董事在公司中拥有广泛的权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辞退或聘请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执行董事通常具有决策和管理公司事务的职权。然而,具体的权力范围可能因公司规模、股东协议和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应遵循公司程序和内部规定,与其他董事进行协商和决策。对于聘请总经理或辞退总经理的决定,执行董事应遵循公司程序,并确保决策符合公司利益和法律要求。因此,执行董事在执行职权时应谨慎行事,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益最大化。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人数较少且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在公司中拥有广泛的权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辞退或聘请总经理。然而,具体的权力范围可能因公司规模、股东协议和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因此,执行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应谨慎行事,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