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签署财产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释义
    婚内财产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可受法律保护。公证只是增加协议证明力的一种方式。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时,需明确约定财产使用、债务清偿等事项,并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德。公证处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费用。办理公证需提供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和协议书草稿。再婚情况下,公证可避免财产纠纷,促进家庭和谐。法律未规定必须公证,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
    此外,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本身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的,对外没有效力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二、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
    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
    三、婚内财产公证怎样收费
    婚内财产公证是依件收费的,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证处。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1、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四、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应当提交哪些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证。
    4、婚内财产协议书草稿。
    对于再婚的情形,一般来说民事主体都会对婚内财产做公证,以来是为了避免日后发生财产纠纷,二来是由于为了使得再婚后对方能与孩子和谐相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必须要对财产进行公证才会具有效力,公民可以协商确定。
    结语
    婚内财产公证并非法律要求,但可以提高协议的证明力。重要的是夫妻双方要明确约定财产的使用、债务清偿等事项,并确保协议符合法律和公共利益。办理婚内财产公证需按照当地公证处要求提供身份证明、财产产权证明、结婚证和协议草稿等材料。对于再婚情况,公证可避免财产纠纷,促进家庭和谐。在夫妻财产约定方面,法律并未强制公证,具体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20: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