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起诉的时间: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夫妻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 1、双方感情未破裂;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离婚六个月期限的起算点 第二次离婚六个月期限的起算点是判决生效后的次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