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出生证明能否写一胎母亲再婚生的信息 |
释义 |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父母身份证,超时需做亲子鉴定。未婚生育需办计划生育服务证。无结婚证、准生证孩子不能上户口。非婚生育需交社会抚养费。按收入水平征收,违法生育倍数加重。一胎生多个子女按一子女计算。无力缴费由另一方负责。具体倍数由相关部门确定。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正常情况,没有结婚证属于非婚生育,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跟母亲的不用结婚证跟父亲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补充说明一点,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社会抚养费。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第四十四条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不能确定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乡、民族乡、镇或街道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结语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办理的重要证件,父母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对于非婚生育情况,母亲可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在正规医院获得出生证明,而父亲需进行亲子鉴定。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的孩子无法上户口。对于未婚生育子女,男女双方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而婚外生育子女的费用则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具体的征收倍数由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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