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支部宣布被处分党员处分决定流程:1.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处分决定给受处分的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上报审批所附材料应当有错误事实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材料、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本人对处分的意见等。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