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对女子吹口哨被打身亡,互殴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男子对女子吹口哨被打身亡 3月26日晚,陕西安康,女子张某某和朋友李某、刘某、张某4人聚餐返家途中遇到另3人陈某、杨某、周某,其中陈某看到女子张某某后吹起口哨挑逗。不巧当晚两批人再次相遇,陈某等人再次以吹口哨、起哄等方式挑衅,双方起了冲突,互殴过程中致陈某头部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4月16日,陕西安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汉阴县平梁镇辖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杨某、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互殴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互殴致人死亡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犯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殴打他人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殴打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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