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员工双倍工资,请假扣双倍工资的是个违法行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 月=21.75天。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乘日工资。如果劳动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克扣其双倍工资是不合法的,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可以协商请求单位补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同时薪资也会在劳动合同中提前写明,如何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等行为后,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那么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在协商无果后,也是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终上所述,无论是哪种情况的请假,用人单位都不能扣除员工双倍工资,周末请假扣双倍工资是违法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