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转让的公证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鱼塘、果树等)。不动产转让,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可以转让。 如果当事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是涉及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让问题的,当事人就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例如,某甲在A县有一幢房子。某甲准备将这幢房子卖给某乙。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签定了买卖合同,并要求办理公证。这样,甲、乙双方就应到A县公证处申办公证。 不动产证书编号在哪里 最上头那行:____()运城市不动产权第00*****号相当于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土地证编号;国土资源局颁发不动产证;以前是房产证,房产局颁发;土地证是国土资源局颁发。 不动产权证编号在哪里 在不动产权证书内页中记载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坐落的这页,可以看到顶部有一串**(****)**市不动产权第*******号的编码,这就是您的不动产权证编号。 不动产权证证书号码在哪里 不动产权证证书号码在不动产权证的第三页,扫码左侧上方的二维码即可看到号码。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房产证。 房屋公证处在哪里 1、各个省市都有房屋公证处,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房屋公证处在不同的地方,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需要携带的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办理的都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所需公证的材料原件(比如公证房产,就要带房产证原件)。房屋公证处一般在房产交易核心附近。房屋公证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2、去房屋公证处做房屋公证时,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然后提出公证申请。 不动产的转让效力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