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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满十八周岁是否坐牢?
释义
    法律分析:
    未满18周岁犯罪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坐牢:
    1、16岁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有可能坐牢;
    2、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12岁以上不满14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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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