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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释义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一、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和平协商处理原则。主张夫妻双方和平协商,互相体谅;2、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主要为了照顾所育子女,适当倾向女方。此外还有,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等原则。
    二、离婚官司争取财产应该怎样争
    离婚官司争取财产的分配应当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法院判决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离婚的,如果原告同时提出了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的,则财产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如果原告没有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的,则财产怎么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时要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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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