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肝炎被拒赔,可以提供相关医学证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有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但未明确规定肝炎不在保险范围内,故被拒赔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价值、数量、质量、状况或者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等情况,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 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乙型肝炎疫苗预防接种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对因职业需要必须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人员,应当在聘用时就接种,完整接种程序后应当给予保护。 总之,被拒赔的肝炎患者可以提供相关医学证明以获取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