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法院信访申诉立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信访工作负责人,应对登记人员在执行申诉信访系统中报送的申诉信访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不属于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受理范围的,直接剔除;(二)登记事项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者重要材料缺失的,退回登记人员补充、修改;(三)属于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受理范围,且登记事项信息及上传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办理涉执申诉信访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第五条规定:(申诉信访的审核)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信访工作负责人,应对登记人员在执行申诉信访系统中报送的申诉信访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不属于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受理范围的,直接剔除;(二)登记事项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者重要材料缺失的,退回登记人员补充、修改;(三)属于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受理范围,且登记事项信息及上传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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