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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告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释义
    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需办理预告登记,需提供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预售合同、约定原件等材料。如有条件和期限,需提供相应证明。设定抵押的房屋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办理步骤:确定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与开发商约定预告登记、申请预告登记、办理登记取得许可证明。
    法律分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相关知识: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结语
    通过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未来的物权实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证明材料以及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所需的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确保开发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与开发商约定预告登记,然后申请预告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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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3: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