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欺凌行为所对应的刑法罪名 |
释义 | 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欺凌行为人本人、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 就行为人本人而言,如果是成年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比较复杂。未成年人具有故意或过失,并非法律上的过错,而应考察其监护人的过错。 一、未满14岁故意杀人应该如何判 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受到刑法的谴责,不存在量刑情节。民事上不满14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所以,被害人家属可以要求其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可能会送入工读学校,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二、小学生在校一起玩耍导致对方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小学生在校一起玩耍导致对方受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承担责任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2、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跟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它是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状态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因其缺乏意思能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进行识别,不能预见其后果,他们是不可能有过错的,其依法律规定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因过错造成其侵害,无论过错程度大小均为损害发生的原因,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本人可以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时,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被侵权人需要证明损害行为的发生导致了其损害后果,并且行为与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监护人有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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