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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等级应该怎么划分
释义
    工伤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伤残等级,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
    残疾等级怎么划分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伤残等级怎么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五条 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等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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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