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法院判退还彩礼 |
释义 | (一)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嫁妆是赠与财产吗 (一)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二)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支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而对于嫁妆则认为是赠与的行为,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最后,彩礼并不是法律要求的结婚条件之一,国家尊重婚姻自由,如果是双方需要离婚牵扯到彩礼的问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决定,但是关于夫妻结婚后的财产都是属于婚内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合理分配。 一、我们国家规定不能要彩礼吗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 对于婚约解除后,彩礼应如何让处置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民法典》中的婚姻彩礼钱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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